根据官方文件,本文旨在对2023年10月1日发布于第32326号《官方公报》的《保险与再保险及养老金公司的财务报表呈报通知》进行修改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:
第1条
通知中暂时条款的第一款中“2025”改为“2026”。
第2条
同一通知第12条的第一款中“1/1/2025”改为“1/1/2026”。
第3条
同一通知的附录1/B中第16.2和16.6条款,以及第16.9.1条款中的第二个表格被废除,同时第16.8.4、17.4和18条中的“应按投资组合提供。”修改为“应考虑该机构确定的最低投资组合标准。”
第4条
本通知的:
a) 第3条自“1/1/2026”日起生效,
b) 其他条款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第5条
本通知的实施由保险与私人养老金监管监督管理局主席负责。